1、 发现不合格血液,由相关科室根据不合格原因提出报废申请,并将相应血袋隔离存放,提交质控科审核。
2、 质控科逐袋检查申请报废的血袋,审核报废原因,并确认是否报废。
3、 质控科将已审核确认报废的不合格血液交接与清洁人员(血站指定的医疗废弃物交接人员),由清洁人员暂时存放于血站医疗垃圾集中屋,等待泉州市医疗垃圾处理中心集中处理、消毒。
4、 清洁人员将报废的不合格血液及其它医疗垃圾废弃物移交与医疗垃圾处理中心的工作人员,做好交接记录,交接记录单由质控科汇总保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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